mashifei 发表于 2010-11-2 17:48:47

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其撰写部分答案为:
“一种止鼾枕头,包括音频检测器和用来使枕头晃动的止鼾装置,且特征在于: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该比较器中将使用者打鼾时常见声音频率预先设定为标准值,比较器将音频监测到的声音信号与预设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如果经判断该信号属于预设频率段的声音,则比较器向止鼾装置输出信号,启动止鼾装置。”

我纠结的是,作为一种装置,其技术特征仅仅写到“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就够了。后面的是其使用的过程描述,或者说是使用方法也行。反真不是装置了。这样,可以吗?

个人觉得,如果把后面部分写成一个方法权利要求,似乎更为妥当,请高手指教。

too_late 发表于 2010-11-2 18:52:48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据说,将其技术特征仅仅写到“该枕头还包括比较器”,会导致不清楚。

还据说,这个度(写后面的一大串还是不写)是比较难把握的,甚至对于不少审查员来讲都比较难...

mashifei 发表于 2010-11-2 19:06:30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谢谢late兄。如此说来,俺有底了。

freetaurus 发表于 2010-11-2 19:44:06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单写比较器的话,这个权利要求是不清楚的,很明显,比较器的功能很多,那你在这个方案中实现了什么功能,不说是不行的。而且作为一个疑似偏电学的权利要求加入功能特征能更好的限定保护范围。

记住,考试的时候,一定要上位概括,比如某个及其部件一大堆的描述,你都写入主权,那保护的太小了,对申请人不利,所以能用上位概括的就概括,无法用机械方式概括的就用功能概括,楼主看看02年、07年、09年的事务,都是在机械结构不好说的情况下,利用功能语言概括出特征。

切记,切记,考试是考试,实务是实务。

mashifei 发表于 2010-11-2 22:09:16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谢谢楼上的。灰常感谢

fanser2008 发表于 2010-11-2 22:29:18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撰写一要考虑现有技术,二要考虑清楚,三要考虑以后修改余地.
对于考虑,略知一二即可.不可深究.

mashifei 发表于 2010-11-3 22:30:56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哈,找到了,是我错了。
具体见吴观乐《专利代理实务》下册P449页权利要求书撰写时应当注意避免出现的几个主要问题之1-①: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只列出部件名称,而未给出这些部件的具体结构、相对位置或相互作用关系。……这些功能限定应反映出该部件与其他部分的相互作用关系,如信号传递关系,否则在给权利要求中应直接写明该部件与其他部件的连接关系或者位置关系。

freetaurus 发表于 2010-11-4 18:52:05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考试的出题思路与吴老的思路不一样,吴老的思路更适合于真正的实务代理,不是考试,本人不是乱喷,我参加过一次吴老的实务培训,有此感言。

mashifei 发表于 2010-11-5 01:09:31

Re:考试前三天,纠结下09年撰写真题,赶紧地!

嗯,俺也听过一次吴观乐。08还是09年湖南组织免费听吴观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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