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讨论下!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的问题?
一个技术方案于2007年4月28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于2008年4月28日公告授权。专利权人2010年9月发现有侵权单位,欲起诉。但是,2010年9月15日受到发明的授权通知书,要求在11月5日前缴纳各种费用,发明专利证书要2个月后才能拿到。问题:1、用那个专利起诉好?
2、用不同的专利起诉各有什么优势?
3、用实用新型起诉后,发明授权了会不会对案件有什么不利影响?
大家讨论下~!
Re:大家讨论下!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的问题?
请指教!Re:大家讨论下!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的问题?
感觉楼主想两者兼得,个人感觉这样似乎不可能。如果想获得发明,显然只能是就授予发明权之前的非法行为要求其支付适当费用。因为实用新型你是同意放弃的。
---当然,如果授发明权后他仍继续侵权就好说了,哼哼……
Re:大家讨论下!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的问题?
如果马上要起诉,就最好不放弃实用新型专利。因为放弃的效力是自始无效,起诉后如果放弃,那就没有说别人侵权的基础了。这时如果是对方是在发明公布后实施专利,则仅可以要求支付临时费用。如果要想取得发明专利,就最后忍耐下,等拿到发明证书后(公告授权后),对方再继续侵权,就可提起以侵犯发明专利的诉讼了Re:大家讨论下!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的问题?
用发明好,会省些事儿,发明经过实质审查,创新性和稳定性都高于实用新型,将来在诉讼中,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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