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 发表于 2010-10-30 00:13:51

能否直接以法27条第2款视图不对应宣告外观设计权无效

如题。
比如说,一个关于包装袋的外观专利,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上只表明了图案特征,省略左右视图,也没有立体图,通过上述4个视图应当不能唯一限定产品的外形。这种情况下,复审委能否直接以法27条第2款宣告该外观专利无效。

Bark 发表于 2011-1-19 19:07:02

Re:能否直接以法27条第2款视图不对应宣告外观设计权无效

不能,法27.2条不是无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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