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g1981 发表于 2010-10-26 22:27:00

关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问题

实用新型的定义: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际的新的技术方案。如果出于对一个产品的上述几点进行保护,那可以对该产品申请发明和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但是我的疑问是:1)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构造以及各个部件间的连接关系,但是这不能说明实用新型是对某款具体的产品进行保护的吧?
2)举个例子:一个通信类产品的的实用新型专利M,该产品中某部件和另一个部件间连接方式是通信连接,通信连接是个很大的概念包括3G、WIFI、蓝牙等方式。如果经过N年后另一种新的通信方式W被发明出来,而且应用于该产品中。那该产品肯定是侵犯专利M的专利权的吧?

double_blue 发表于 2010-10-29 23:52:59

Re:关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问题

就你举的例子来讲,在独权中只需描述“连接方式是通信连接”,而不要将什么“3G、WIFI、蓝牙”写进去。这些当前的具体的连结方式可以在附属权利要求里写,这样的话将来的W连接方式就逃不出这个专利的保护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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