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法新指南重新写的08年实务答案
在看08年的题,感觉如果按照新指南,应该只有四条权利要求,即标准答案的1,2,5,13。其他都算是主动增加的从权,且其限定的技术放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没有出现过。请问大家是否认同,或者有其他修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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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吧Re:根据新法新指南重新写的08年实务答案
想问问原权利要求4能否改为一项从属权利要求啊,含油量低这一特征可以写一项新的从属权利要求吗?Re:根据新法新指南重新写的08年实务答案
已审查意见 不允许主动增加 不代表不能增加Re:根据新法新指南重新写的08年实务答案
“ 在看08年的题,感觉如果按照新指南,应该只有四条权利要求,即标准答案的1,2,5,13。其他都算是主动增加的从权,且其限定的技术放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没有出现过。请问大家是否认同,或者有其他修改方式? ”请高手再仔细考虑下这个问题,到底能不能增加除1,2,5,13之外的从权?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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