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对2009年之前的专利提无效问题
弱弱地问个问题,请问对2009年之前的专利提出无效,新法的条款和老法对应的条款有变化,是用老法和老实施细则对应的条款吗?比如说老法的第几条第几款,答复无效请求书时又要用什么条款呢?谢谢
Re:请教对2009年之前的专利提无效问题
旧法旧细则吧Re:请教对2009年之前的专利提无效问题
我也觉得这是个问题,按照过渡办法的规定,对于2月1日前的专利提无效的话,应该是用旧法旧细则的规定,那就没法考新法了,这么看,是不是无效就不能考了?第二条 修改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适用于申请日在2010年2月1日前
(不含该日) 的专利申请以及根据该专利申请授予的专利权;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
则的规定适用于申请日在2010年2月1日以后(含该日,下同) 的专利申请以及根据该专利申请授予的专利权;但本办法以下各条对申请日在2010年2月1日前的专利申请以及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的特殊规定除外。
Re:请教对2009年之前的专利提无效问题
无效方面,新法旧法没啥区别。新法增加的两个无效理由(保密审查,遗传资源披露)都不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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