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yk 发表于 2010-10-13 00:44:06

讨论:杨立关于2002年卷4第31题A选项

31、下述哪些情况将导致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存在“公开不充分”缺陷?
A、一项涉及设备的发明、说明书没有公开与发明点有关的一个部件的结构、仅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了该部件的结构。
B、一项涉及组合物的发明,其中一种组合使用出售产品的效果不如发明人自己制造的组分,而申请又未在原始申请文件中说明发明人自制组分的制造方法。
C、一项涉及工艺方法的发明,申请人在撰写申请文明时没有提及某参数,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掌握该参数就无法实现该方法。
D、一项涉及新化合物的发明,申请人在说明书摘要中说明了该产品的用途及效果,但没有在其它申请文件中公开这部分内容。

杨立认为:A选项中\"权利要求书中已经记载而说明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可以补入说明书,因此A并不一定会导致公开不充分的缺陷.

大家认为这样解释得通吗?

xtf2g 发表于 2010-10-13 04:42:32

Re:讨论:杨立关于2002年卷4第31题A选项

解释得通,只要是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都算公开的内容,注意:摘要记载的不算!!

huyk 发表于 2010-10-13 23:09:12

Re:讨论:杨立关于2002年卷4第31题A选项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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