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年实务的一点疑问
08年的实务 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按照评分规则,在前序部分明确给出了装置包括油槽和传送带,给出一个部件就给1分的,为什么不对油槽和传送带的位置关系进行限定呢?这应该属于必要技术特征吧?按照评分规则,如果写了这部分算缩小了保护范围要扣分的么?Re:关于08年实务的一点疑问
因为对比文件1即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没出现油槽这一特征,因此油槽不能写入前序部分,即没有油槽技术方案是完整的,能解决技术问题的;Re:关于08年实务的一点疑问
你说的是杨立给出的答案吧, 按照08评分标准和欧阳老师的书,前序部分就给出了油槽和传送带, 但是没给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