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山车式的概括——“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
07年的答案:一种用于封装可产生或吸收气体的物质的包装体,包括透气性包装层,置于所述透气性包装层外部的不透气性包装层,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其特征在于,该包装体还包括用于撕开不透气性包装层的撕开部件。
真是高度概括啊,也许是超高度的!不知道过了的没有这样写的?
其中“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一句话,不知道算不算指南上的一条禁忌:
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因而也是不允许的。
指南上还说:
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
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对于含有功能
性限定的特征的权利要求,应当审查该功能性限定是否得到说
明书的支持。如果权利要求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
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
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
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
的一种或几种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
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中不得采用覆盖了
上述其他替代方式或者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方
式的功能性限定。
是否考试时我等臣民就应该不用怀疑地认为卷面的实施例已覆盖了
所有其他替代方式。
可是就算是如此,俺不敢如此概括啊!
在实务中,这种写法可行吗?如果不可行,为什么要这样考,是否与实际严重脱离?这样考,有意义吗?
Re:过山车式的概括——“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
1、不是纯功能性概括,因为还有其他的技术特征。除非整个技术方案(权利要求)没有任何技术特征即技术手段时才能考虑是不是纯功能概括。2、俺不不敢盲目概括的,除非你是高手!但只要试题中出现2种以上具体实施方式,在结构概括不能情况下,采用功能概括,只要该功能概括的使权利要求清楚情况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Re:过山车式的概括——“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
问题是该技术是可以用结构概括的,杨立老师的卷二上对该题就是用结构概括写的,我的写法也接近这种答案,但还是与官方的版本不太一致,在此申明并没有诋毁杨立老师的意思,其实我觉得他的版本还比较有道理。指南上也明确说如果可以用结构概括的话,是不允许是功能概括的,不知道这种考题答案是否公然与指南相悖。
如果审查员来考这种题,不知道答案会怎样?
Re:过山车式的概括——“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
yuxibin wrote:问题是该技术是可以用结构概括的,杨立老师的卷二上对该题就是用结构概括写的,我的写法也接近这种答案,但还是与官方的版本不太一致,在此申明并没有诋毁杨立老师的意思,其实我觉得他的版本还比较有道理。
指南上也明确说如果可以用结构概括的话,是不允许是功能概括的,不知道这种考题答案是否公然与指南相悖。
如果审查员来考这种题,不知道答案会怎样?
杨立老师的结构概括是啥?不好意思我没见到,麻烦贴一下
Re:过山车式的概括——“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
标准答案只有一个,但是正确答案(不扣分的答案)往往不只一个你写得不被扣分就行了,呵呵。
Re:过山车式的概括——“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
transbird wrote:标准答案只有一个,但是正确答案(不扣分的答案)往往不只一个
你写得不被扣分就行了,呵呵。
真的吗?说得这么肯定,你要是命题组的,我听了会很兴奋的
Re:过山车式的概括——“该包装体整体不透气”
老考生 wrote:yuxibin wrote:
问题是该技术是可以用结构概括的,杨立老师的卷二上对该题就是用结构概括写的,我的写法也接近这种答案,但还是与官方的版本不太一致,在此申明并没有诋毁杨立老师的意思,其实我觉得他的版本还比较有道理。
指南上也明确说如果可以用结构概括的话,是不允许是功能概括的,不知道这种考题答案是否公然与指南相悖。
如果审查员来考这种题,不知道答案会怎样?
杨立老师的结构概括是啥?不好意思我没见到,麻烦贴一下
反正没用总体不透气这种写法,大意是内层上至少有部分透气,外层至少将内层的透气部分盖住,区别特征是有带状结构,该带状结构可将外层撕开,使内层上的部分透气露出来。
大意是这样吧,因为书本现在没在身边,引述不当的地方望拍砖。
主要想说明的是,杨老师的是用结构来描述,而官方的答案是用一种功能加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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