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o_late 发表于 2010-10-13 19:07:35

Re:请教09真题撰写(为什么止鼾装置不能单独作为申请主题呢?)谢谢解答者

meixiuli wrote:
部件的保护范围应该比枕头的保护范围大吧,部件保护范围不光适用于枕头了啊?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这样理解好象不对。你是作专利的吗?

这样问是因为, 我认为我们讨论的内容涉及专利的最基本思维,枕头大还是部件大呢?当然是枕头大过部件。专利是”圈地“,但代价是”公开“--记得某次听老师讲课,好象用了”圈地“这个词。

如有时间,建议多看看专利法详解。

怕说错了,不再罗嗦了。

meixiuli 发表于 2010-10-14 19:26:17

Re:请教09真题撰写(为什么止鼾装置不能单独作为申请主题呢?)谢谢解答者

部件的保护范围应该是要比整体产品大的,还是08年的案例,组合物分案其中的原因就是写在从权保护范围小了。因为特征越多保护范围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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