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视为撤回通知书1个月内提出分案?
2000年58题,答案是错的,指南中明确写了驳回三个月内无论是否复审都可以分案,但是没写视为撤回的可恢复期内的情况视为撤回如果在两个月内恢复权利了,那么是可以分案的;
如果两个月内没有恢复,那么在这两个月内提的分案是视为未提出吗?
如果这道题问的是不能分案的,是不是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视为撤回通知书1个月,就是错的,因为还有可能分案。
遇到这种题我就晕
Re: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视为撤回通知书1个月内提出分案?
指南关于这个主题的解释是不恢复就不能提出分案。Re: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视为撤回通知书1个月内提出分案?
视为撤回以后权利已经丧失,在不恢复的前提下,无从谈论分案的问题,因为申请已经处于失效状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