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侠指点:关于行政诉讼手续的问题,急!谢!
复审委维持了驳回决定,申请人不服希望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是一个国外公司。问题1:起诉状上是否有代理人签名就可以了?还是申请人也必须亲笔签名?
问题2: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等文件是否可以先交传真件,以后再补经过公证认证的原件?
问题3: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是否必须经过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另外是否可以补交?
实在一头雾水,还请各位大侠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Re:请大侠指点:关于行政诉讼手续的问题,急!谢!
1、不行,原则上必须原告自己签字盖章,除非授权书对此有明确授权。2、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看不同法院。北京一中院行政诉讼可以先交复印件(因为这时原告身基本上没有疑义,民事很严)。
3、这种形式上的文件不需要。基本上开庭时提交中文就可以。
Re:请大侠指点:关于行政诉讼手续的问题,急!谢!
文件可以做成中英文的Re:请大侠指点:关于行政诉讼手续的问题,急!谢!
非常感谢freezhuo大侠的迅速专业的指点!对于你说的“除非授权书对此有明确授权”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授权书上写明“代为起诉”等字样就可以不需要申请人签名了?还是需要如何写才能不需要申请人签名?因为时间比较紧,申请人签名再寄过来怕来不及。
另外,如果必须申请人亲自签名,这个签名不需要经过公证认证手续吧?
还望能得到继续的指教,多谢多谢!
Re:请大侠指点:关于行政诉讼手续的问题,急!谢!
1、代理人不能在具状人栏内直接署名,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指自然人)或盖章(指公司)。2、若申请人系域外当事人则其委托境内代理人的相关委托文件或证明文件均需先做所在国公证再做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递交法院(其中如起诉主体资格类文件均需与起诉状等立案材料于向法院立案时一并提交,授权类文件理论上可稍后,但从规范和专业角度我们通常一并做好后同时提交)。
3、对外文文件均需翻译成中文后提交但对此类文件不强求一定由有资质(即一般是各省高院指定的翻译社)翻译。但考虑到专利诉讼案件在随后的庭审中会遇到专业技术问题的争论,此时专业的翻译社从程序和实体上至少对方较难提出异议。所以若不考虑费用问题建议还是使用有资质的翻译社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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