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与调味品属于近似商品吗?
上面的问题是基于异议案件方面上的分析所问。异议人在“食用油”上在先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发现他人在“调味品”上申请注册了相同商标,请问异议成功概率。
1.商标知名度不高;
2.被异议人有抢注他人品牌的恶习。
Re:食用油与调味品属于近似商品吗?
自己认为不太近似,普通的认为 调味品 和食用油是不同的 产品,都是 食品用料,但是都是不太相同,以上观点都是个人的观点Re:食用油与调味品属于近似商品吗?
1个29类,1个30类。首先从分类表上说不近似,其次同类别没有在先商标,所以如果想去异议掉,只能通过驰名,但知名度又不高,因此,异议基本上希望不大。
1、建议客户搜集他人侵权商标申请前3年的证据(符合驰名商标认定的证据),并在今后几年内大力宣传使用,积极提起冲突案件,争取早日成为驰名商标。尔后,基于商标法第41条第2、3款的规定,提起争议撤销申请。
2、提异议、复审、延缓注册。虽然最终会输,但拖延了其注册时间。(本方法极不道德,慎用)
Re:食用油与调味品属于近似商品吗?
不近似,如果异议人的商标知名度不高,或者被异议人和异议人之间也没有过业务往来等,不够构成恶意抢注的话,成功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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