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与职位发明有关的题
如果某人在其原单位离职后不满一年,从事了一项与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但此发明创造是在其离职1年后完成的,请问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例如,刘某与甲公于与2007年1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与乙公司于2007年2月1日订立劳动合同。刘某受乙公司的指派,于2007年4月1日从事一项其在甲公司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并于2008年3月1日完成此项发明创造,请问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专利法实施细则12条一款三项中指出,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
这里面的1年内作出的,是不是应该理解成1年内完成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此例中申请专利的权利就应该是乙公司。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Re:一道与职位发明有关的题
归乙公司。2008年3月1日完成此项发明创造,属于离职一年外作出的。申请权归现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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