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律真题探讨
关于杨立老师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分类精解》第二版中P15、16、17中的51、54、57几个题的疑问51题选项B,杨立老师用合同法来解释的;54题选项B杨立老师用特别法来解释的;57题选项B杨立老师用合同法来解释的。
我就比较糊涂了,为什么这几个题解释的标准不一样呢。51题为什么不用专利法来解释呢?因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呀。54题解释我很赞同。57题的解释又变成合同法来解释了,为什么不用专利法来解释呢?
如果51题用专利法来解释,那么结论就不同了。
57题虽然结论一样,但是理论基础就不同了。
杨老师能不能给解惑一下,不胜感激。当然其他同行朋友也可以解释,在此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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