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没理解意思,请教
我是专利零基础,请教各位前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没理解意思。为什么要第二次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仅仅是为了要求优先权吗?
谢谢!
Re: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没理解意思,请教
可以对第一次提出的专利进行改进,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要求第一次的部分优先权Re: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没理解意思,请教
谢谢楼上战友的指点我还是不明白优先权的意思,还有优先权日的概念!能否进一步解答一下!
谢谢!
Re: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没理解意思,请教
所谓优先权,就是指当你提出第一件专利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同一个类型的专利再次提出申请时,可以要求第一件申请的时间作为你第二件申请的申请日,这样就可以保证在两件申请之间的时间内出现的其他与你同类的申请不破坏你的新颖性。如果第一件申请是在国外提出的,则可以就同一个申请在中国再次提出并要求优先权;如果第一件申请在中国提出,则可以就同一类型的专利再次提出申请,再次申请的专利中如果有部分权利要求与第一件相同的,则可以要求这些权利的优先权。
优先权有效期限是:
发明与实用新型 12个月(即第一件申请申请日到第二次申请的申请日)
外观设计是6个月 (同上)
Re: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没理解意思,请教
zqzhxqq wrote:我觉得主要是转换专利保护类型吧,对于改进的部分还是不能享受优先权,只有记载的才能享受
当然,能要求优先权的必须是相同的权利要求,改进的部分是不能享受的,比如你在第一件申请中有A,B两个权利要求,第二件申请中有A,B,C,D四个权利要求,则你只能申请A,B两个的优先权,C,D就没有了。这一类叫做部分优先权,通常适用于两件申请都是在中国提出的情况。
还有一类叫多项优先权,比如你在第二件申请中有A,B两个权利要求,其中A在你的某件申请X中已经提出过,而B却来自你的另外一件申请Y中,则你可以分别对A,B要求优先权,即A的优先权是以X申请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B的优先权是以Y申请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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