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费应缴数额的疑问?
审查指南中的例子,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的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最迟应当在2002年6月3日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比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这里为什么是是第五年度?
按照申请请日,每个缴费年度应该是:
1、97年6月3日---98年6月2日
2、98年6月3日---99年6月2日
3、99年6月3日---00年6月2日
4、00年6月3日---01年6月2日
5、01年6月3日---02年6月2日
6、02年6月3日---03年6月2日
那么由此看来,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该缴纳第四年的年费,而最迟应该在02年6月3日缴纳第五年的年费,是不是哪里弄错了?
Re:关于年费应缴数额的疑问?
你已经标出来是第五年了,还有疑问吗?2001年8月1日落在了第五个年度,是授权的当年年度,自然要缴纳第五年度的年费。其次,下年度的年费要在上年度(非自然年度)的年末缴纳,2002年6月2日是第五个年度的最后一天,所以是缴纳下一个年度,也就是第六个年度年费的最后一天。我是这样理解的。
Re:关于年费应缴数额的疑问?
如果授权日是02年5月呢? 也要交两年的年费?岂不是挺亏的?
Re:关于年费应缴数额的疑问?
是的,一年缴二次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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