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如题,请指教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个什么意思。从权应该是整体引用吧,然后再限定部分对前序部分进行限定。
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就是这个意思嘛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不用。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09年实务题第二部分 答案的思路是 由于权2权3限定的权1前序部分的止鼾装置所以权1权2权3实际是三个独立的主权项 而特征部分有没有相同和相应的特征 所
以必须分案,应该怎么看?
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那你这个应该是需要分案了,依你所说,权1和权2、权3之间没有单一性。不过权2和权3的关系视情况而定。
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下原题。这里是问题是:权2权3限定的权1前序部分的止鼾装置,为什么可以推出权1权2权3实际是三个独立的主权项;为什么权1的特征部分不能看做是权1权2权3之间相同或相应的区别技术特征
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建议楼主先看看审查指南中关于单一性的论述,也许对你的疑问会有帮助。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mosquitoxing wrote:建议楼主先看看审查指南中关于单一性的论述,也许对你的疑问会有帮助。
麻烦先简单回答这个问题“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具体什么参考前面),答案如果是否定的,麻烦举一个反例;
另外对于这样的权利结构:
1、一个装置,包含A,其特征:包含B。
2、如1所述装置,其特征:A为A1。
3、如1所述装置,其特征:A为A2。
4、如1所述装置,其特征:A为A3。 其中:B,A1,A2为特征技术;其他为现有技术。
以上是否只有分案权2和权3一种选择,而分案的理由是123之间无\'相同或相应技术特征\'是否恰当;
而如果权利结构这样写:
1、一个装置,其特征:包含B,A为A1。
2、一个装置,其特征:包含B,A为A2。
3、一个装置,其特征:包含B,A为A3。
又怎样了呢,有不同吗?算具备单一性吗?
Re:从权引用的是主权的前序部分,是否只有通过分案才能授权?
特定技术特征的概念理解不深刻。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每个权利要求都有;其二,这个特征是每个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的贡献点。
如果一个特征是某一个权利要求的贡献点,而不是其他权利要求的贡献点,而仅仅在其他的权利要求中包括,不能构成特定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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