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gtp 发表于 2010-9-6 23:00:01

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现有技术中的上位概念不会影响下位概念的新颖性。但是在专利侵权认定的时候,下位概念专利的实施将侵犯上位概念专利的专利权。

也就是说将下位概念的技术方案申请成专利,在专利授权之后进行实施,将对上位概念的现有技术(专利)造成侵权?

那么申请的这个专利有什么用呢?如何理解这一点?

dangde99188 发表于 2010-9-7 00:51:46

Re: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如果有专利权至少可以阻却他人实施要求保护的相关技术,也就是说拥有上位概念专利的专利权人也无法实施下位概念的专利技术,这就为后来获得下位概念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提供了和先获得上位概念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实施许可谈判资本。

dangde99188 发表于 2010-9-7 00:52:46

Re: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上面仅是小生一人之见,不一定正确。

姑苏慕容 发表于 2010-9-7 03:17:34

Re: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ltgtp wrote: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现有技术中的上位概念不会影响下位概念的新颖性。但是在专利侵权认定的时候,下位概念专利的实施将侵犯上位概念专利的专利权。
也就是说将下位概念的技术方案申请成专利,在专利授权之后进行实施,将对上位概念的现有技术(专利)造成侵权?
那么申请的这个专利有什么用呢?如何理解这一点?


1.新颖性方面的问题。考试时考新颖性这个知识点的时候,经常会以上位概念、下位概念或数值范围来出题,因此聊聊这个问题也比较有现实意义。其实,我们在判断新颖性的时候,只要记住“完整性”这个概念就可以了。

比如说,200~500这是一个完整的闭区间。现在现有技术就是200~500,专利申请文件要求保护的是100~800,两者一比较,就是要在100~800之间挖出200~500这样一块,那这个区间就不完整了,丧失了新颖性。反之,如果现有技术是100~800,要求保护的是200~500,那要求保护的范围作为一个整体落在现有技术的区间之内,没有被破坏完整性,因此也不丧失新颖性。

数值区间和一个点的关系也是同样的道理,350属于200~500的区间内,但350是一个独立的点,没有其他东西深入到这个点内部,因此现有技术为200~500的情况下,要求保护350 并不丧失新颖性。反之,如果现有的是350,要求保护的是200~500,那这个区间内就要挖去350这一点,区间也就丧失了完整性,于是就没有了新颖性。

端点重合同样也是这个道理,就不再展开了。

同样,上位概念如“金属”可以看成是“金、银、铜、铁、锡”等金属元素组成的一个完整集合。如果已知的是“铁”,要求保护“金属”,那就是在这个集合中挖去“铁”这个点,于是这个集合就不完整了,当然也就没有了新颖性。反之,已知的是“金属”,要求保护“铁”,因为“金属”这个集合中没有什么能深入到“铁”的内部,“铁”被完整的包含在“金属”里面,不丧失完整性,当然具备新颖性。

2.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专利是一种排除权,获得专利之后,就是好比是在某个领域画了一个圈,禁止其他人进入这个圈。但是,自己能不能在这个圈内畅通无阻,还得看圈子内有没有其他人画下的圈子。如果没有,那自然没问题,如果有,那也会受到限制。因此,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有可能会侵权。

既然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有可能侵权,那申请专利究竟意义何在?我们再来做个比喻。专利好比是个肉包子。张三已经获得了授权,拥有了这个肉包子。我现在对这个包子进行改进,发展了进一步的技术,也获得了专利。我的技术在张三的肉包子的保护范围之内,但改进之后更有价值,因此我拥有的就是肉包子的精华——肉馅部分。

我要进入我的专利(肉馅),无疑会通过包子皮,因此我实施专利必定会侵犯张三的权利。但对张三来说,因为馅是我的,他要实施专利的时候也会受到限制,更进一步的技术不能用了。

接下来我就可以和张三谈判,如果他不让我用自己的专利技术,那他也没法使用我这改进的技术。张三吃自己包子的时候也得小心点,不要咬到我的馅。或者,大家彼此来和交叉许可,那我们就可以一起来吃这个包子。

总结下,如果我不能获得这个馅的专利权的话,那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和张三去分享包子。改进发明的主要意义也就在此了。

修一一一 发表于 2010-9-7 05:32:04

Re: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版主的答复让我受益匪浅啊,不过还是有一疑问,如果连自己在自己划的圈内都不能畅通无阻,要看圈子里有没有其他人划的圈,那么自己这个圈是如何划出来的?不是应该有新颖性才能划出这个圈吗,如果这个圈会和别的圈有重合,那么这个圈能划吗?

RichardSong 发表于 2010-9-7 06:49:23

Re: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先有大圈,再有小圈。

楼上的楼上解释很到位!

姑苏慕容 发表于 2010-9-7 17:11:33

Re: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修一一一 wrote:
版主的答复让我受益匪浅啊,不过还是有一疑问,如果连自己在自己划的圈内都不能畅通无阻,要看圈子里有没有其他人划的圈,那么自己这个圈是如何划出来的?不是应该有新颖性才能划出这个圈吗,如果这个圈会和别的圈有重合,那么这个圈能划吗?


嗯,圈子怎么画,就得看权利要求是怎么写的了,说明书和附图起一个补充的解释作用。当初我在画圈的时候,里面应该是空白的,不然也就没有的新颖性,但是,等上一段时间,里面也许就会被别人给再挖上一个圈。我能画圈,但也不能阻止别人在我画的圈子里面再画圈。因此,当初我的圈子里面没小圈,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会没有。

另外的一个可能性是,圈子的边界本身就是比较模糊的,难免出现交叉的地方。虽然审查员大部分都是高手,但他们一年都要处理上百个案件,在每个案子上花费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利获得授权之后只是“推定”专利权人获得了一个权利,至于这个权利是否稳定,保护范围到底有多大,还得投入更多的资源,通过专利无效程序、侵权诉讼程序来确定。

我更喜欢把专利看成一个二次筛选的过程,第一步就是粗筛,投入的资源是一个审查员,数天时间。第二步是细筛,投入更多的资源,复审委的合议组有3个人,法院合议庭至少也要3个,再加上双方聘请的律师、专利代理人等,人数多了几倍,处理的时间也会更长一点。很明显,细筛投入的资源比粗筛要多得多,只有那些非常有价值的专利才值得投入这么多的资源。而哪些专利价值更大,在刚开始的时候很难判断。因此,只能让时间和市场来检验,等哪些有价值的专利出现后,大家再投入更多的资源来PK,划定一个更为明确的范围。

以上仅是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森林大海 发表于 2010-9-7 19:46:38

Re:请教专利性与专利侵权的关系?

版主的解答真是形象易懂又全面完整:)
收益匪浅啊~~~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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