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 发表于 2010-9-2 18:38:49

关于实审费未及时缴纳或缴足的后果

细则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应当在专利法及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审查指南中第一部分一章节发明专利初审中6.4.2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及处理
对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3)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者缴足实质审查费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个人疑惑的是如果实审费未及时缴纳或缴足,后果到底是“视为未提出”还是“视为撤回”?请高手帮忙解释,不甚感激.

staroffish 发表于 2010-9-2 23:06:17

Re:关于实审费未及时缴纳或缴足的后果

这是一对因果关系。

因为未缴纳或缴足实审费,所以该“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但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带来的法律后果中,实务操作并没有相应的“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其处理方式是:因为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因此,待实审请求期限届满之后,该申请视为撤回,发视撤通知书。

所以,该给你的答案是:
直接后果:该实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其带来的最终结果:该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得失 发表于 2010-9-3 18:30:50

Re:关于实审费未及时缴纳或缴足的后果

多谢staroffish的详细解释,终于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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