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引用其他专利
如果我这份专利是对一份现有专利技术的改进,然而原有的专利技术要点太多,而我的起草专利仅是对原有专利主权利要求1的“补充”(没有替换或减少),那么我能否在权利要求书中表述为,“一种*****,包括如***(公开号、专利号或者其他起唯一指代作用的代号或名称)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所述#####如何如何。我知道这种作法比较稀有,但究竟有什么规定能够劝阻以后的人这么写呢。
Re: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引用其他专利
我觉得不妥,万一你引用的专利被无效掉了,你的专利岂不是很冤?Re: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引用其他专利
个人觉得,这种方式不妥。理由是:<包括如***(公开号、专利号或者其他起唯一指代作用的代号或名称)权利要求1所述的#####,>这个技术是现有技术,但是,从你的描述中无法直观的表达出***,需要审查员去搜寻该例子。这种情况就好比,如附图1所示的结构。然后图1在附图中。这种情况是明文规定不准的。
解决方法:既然你写这个发明文案,现有技术分为大体几个模块,总能提取出来吧,简单的放在‘其特征在于\'前面。就可以达到权利要求1的完整性要求了
。
个人猜测:貌似你不是写的本领域的案件,建议你请教身边该领域人员。
Re: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引用其他专利
ursula wrote:我觉得不妥,万一你引用的专利被无效掉了,你的专利岂不是很冤?
难道说被无效或部分无效,该专利就找不到了吗?
Re: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引用其他专利
就目前法、细则和指南均没有明确的禁止这样的撰写方式,但是就实际的审查过程中,因为没有定论,不保证审查员的倾向性是什么……Re: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引用其他专利
现有技术的专利有没有被无效,与你能不能这样写后一份专利没有关系。不管前一份专利有没有被无效,只要它属于现有技术,即在后一份专利申请日前公开的专利文献,就可以被引用。
我想不出有什么规定禁止这样写。
Re:关于权利要求能否引用其他专利
feifeiyu411 wrote:现有技术的专利有没有被无效,与你能不能这样写后一份专利没有关系。
不管前一份专利有没有被无效,只要它属于现有技术,即在后一份专利申请日前公开的专利文献,就可以被引用。
我想不出有什么规定禁止这样写。
没有规定说不可以,那么能不能找到一个例子,比如一份已经这么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呢,来证明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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