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规定:2009年10月1日后提出的专利申请使用修改后的的(专利法),而2009年10月1日前提出的专利申请使用修改后前的(专利法)以上规定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今年实务考试时,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若申请日为2009年10月1日以前,按照原审查指南答复并修改权利要求书,若申请日为2009年10月1日以后,按照新审查指南答复并修改权利要求书,
因为新审查指南规定:不能主动增加新的、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我对以上理解有疑惑,请知道的同学给予释疑,谢谢!
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恩 是的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应该看过度办法来办理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那是不是说今年考试如果答复意见,就不能增加从权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个人觉得应该按照新法来。咱们只是考试嘛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我觉得,不管是09年10月1日以前的申请文件还是之后的申请文件,在答复修改时,都要按照新法来,因为你的“答复审查意见”这个行为,是发生在新法实施后。但是在答复的过程中,对于那个“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的判断标准,则是根据申请文件的申请日/优先权日是在09年10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而不同的,因为那是申请文件的那个“申请日”,并不一定发生在新法实施之后。
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我觉得楼上说的很有道理,但不知道考试是否按照上述规则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http://zhuanlilaw.blog.sohu.com/159091482.html 这个建议不知道是否有用?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我是第一次参加考试,看的书是2010年考试指南,上面就一个审查指南,我是不是还要找以前的看。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同样疑惑啊Re:关于今年考试答复意通时修改权利要求书
新法规定:不能主动增加新的原权利要求书中没有的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具体应该如何理解啊?以08年真题为例:
(1)原独立权利要求1存在两个保护范围,修改后将独立权利要求1 的保护主题限定为“一种制作油炸食品的方法”;再将制作油炸薯片的方法写为权利要求2,以作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2是否应该算新增的从属权利要求呢?
(2)假设原权利要求书中只有关于制作油炸食品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及其从属权利要求,没有关于制作油炸食品设备的权利要求,而专利说明书等其他文件没有变化。
答复审查意见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想要对制作油炸食品的设备进行保护。按照新法规定,不能增加独立权利项;此时,是否只能通过分案对设备进行保护呢?
以上,希望高手能够参加讨论,帮助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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