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tus 发表于 2010-8-25 09:03:03

关于抵触申请

PCT国际申请只有在满足条例第111条第1款规定条件时,其国际公布文本和国家公布文本才能被作为抵触申请。

上面这句是不是不正确?

我对细则114理解,国际申请只有进入国家阶段,经初审合格后的国家公布,才属于抵触申请所说的公布!即使国际公布使用中文,只要没国家公布也不构成抵触申请。

lbl800821 发表于 2010-8-25 17:38:31

Re:关于抵触申请

期待高人指点

dreamflyph 发表于 2010-9-4 03:27:36

Re:关于抵触申请

plutus wrote:
PCT国际申请只有在满足条例第111条第1款规定条件时,其国际公布文本和国家公布文本才能被作为抵触申请。

上面这句是不是不正确?

我对细则114理解,国际申请只有进入国家阶段,经初审合格后的国家公布,才属于抵触申请所说的公布!即使国际公布使用中文,只要没国家公布也不构成抵触申请。


正确。抵触申请的前提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起的专利申请。想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幷中文公布,这个程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身份其实是WIPO中的受理局。也就是说国际申请在没有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其并不属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起的专利申请。

chanyian 发表于 2010-9-4 07:59:35

Re:关于抵触申请

如果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要求的是在中国提出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或者要求的是已经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在线国际申请的优先权,则可能造成重复授权。如果出现了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或者优先权不成立的情况,在在线申请可能成为破坏igai国际申请新颖性的现有技术或构成抵触申请。

良心代理 发表于 2010-9-5 00:02:38

Re:关于抵触申请

这个论文是否对lz的问题有所帮助?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7373e50100bbw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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