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后行政诉讼期间,专利权利的有效性
专利权被全部无效,在3个月的行政诉讼期内或行政诉讼期间,审理该专利纠纷的法院是否可据此驳回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请教各位达人,有无遇到上述情形,期间法院是如何处理的?或从法律上给予解释,谢谢!!Re:专利无效后行政诉讼期间,专利权利的有效性
权利待定,灰色地带,应该没有既定之规吧?Re:专利无效后行政诉讼期间,专利权利的有效性
法院不会很简单的一刀切地据此驳回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 因为有时无效请求很似无理请求. 所以,至少也会暂停审理吧.但,反之也然. 如果无效请求人的证据一看就是该专利权死定了,那法院就不会等了,径行判决.
这仅是个人想法.
Re:专利无效后行政诉讼期间,专利权利的有效性
应该继续等,等到上诉期过了或者上诉的结果出来。Re:专利无效后行政诉讼期间,专利权利的有效性
若已中止,则继续等待,待无效结果生效,或后续行政诉讼结果出来。但有时法院迫于结案率,也会不理会后续的行政诉讼,但这种情况较少。Re:专利无效后行政诉讼期间,专利权利的有效性
从法理上讲,在终审结果下来之前,专利权还是有效的。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有提出无效请求之后中止的法院审判程序的规定,若已中止,则继续等待,待无效结果生效,或后续行政诉讼结果出来。但有时法院迫于结案率,也会不理会后续的行政诉讼,但这种情况较少,多见于一审法院,比如侵权诉讼的中院一审等了三年还没最后行政诉讼结果出来,或者专利行政诉讼一审结果维持专利权有效,侵权诉讼的中院就判侵权成立,被告上诉,二审侵权诉讼的高院等北京高院二审出来再判决或驳回。
Re:专利无效后行政诉讼期间,专利权利的有效性
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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