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申请日更正的问题
相关规定是这么说的: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专利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
请问:这更改的申请日是以什么日期为准,证据提交日还是证据显示的寄出邮戳日?
被来我一直以为是后者,结果今年知识产权局出的《专利法律知识应考教程及同步练习》第四章第一题的答案居然是前者,百思不得其解,不知有没有高手赐教?
Re:关于专利申请日更正的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
4.申请日的更正
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
……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予更正申请日; 否则, 不予更正申请日。
准予更正申请日的,应当作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送交申请人,并修改有关数据;不予更正申请日的,应当对此更正申请日的请求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专利局确定的其他文件递交日有异议的,应当提供专利局出具的收到文件回执、收寄邮局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重新确定递交日并修改有关数据。
LZ的问题在于,如果更正后的日期为证据提交日的话,根本找不到法律依据并且有损于申请人的利益。
专利局经查证核实,认为申请人递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寄出的邮戳日就是申请日的,当然应当将申请日恢复到邮戳日,这与证据提交日无关啊
Re:关于专利申请日更正的问题
是以证据证明的日期为准。另外,我觉得那本书错的很多,还不如论坛上一些人整理出来的资料好,上面说的不必太信。
Re:关于专利申请日更正的问题
LZ的证据提交日和证据证明的日期是不是混淆了?证据提交日不就是证据提交的那天喽,那也太不公平了。。。。。。Re:关于专利申请日更正的问题
我后来翻审查指南也看到了,那本书第四章答案从100题左右题号就错了,后面更是不知所谓,现在我已经决定不看了,真是误人子弟,果汁局捞钱也就罢了,别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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