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下位概念的问题求解
例如,技术方案针是处理空气的方法,并限定空气浓度为2-88,实施例中包含了氧气、氮气、氢气等,数据范围各不相同,完全可以支持空气,主权中要求保护全范围的空气没什么问题,我的问题是,从权中如何限定?假如我的实施例中限定氧气浓度为50,那么相应的从权可以上升为浓度为50的空气吗?还是必须严格按照实施例来撰写从权?
不知道我表述清楚了没.....
Re:关于上下位概念的问题求解
1、 你求解上下位概念,是要问空气对于氧气、氮气、氢气等是否是上下位概念,显然就是了。2、技术方案针是处理空气的方法,你从权可以限定处理方法的工艺参数,工艺条件,对于空气浓度为2-88,可以进一步限定为较小区间,再进一步优选一些或一个最优值。
3、 实施例中限定氧气浓度为50,那么相应的从权可以上升为浓度为50的空气吗?还是必须严格按照实施例来撰写从权?
你说明书写的内容,可以不体现在权利要求中,而你权利要求写了的,就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Re:关于上下位概念的问题求解
哦 那比如说我的权利要求是处理空气,涉及的都是数据范围,那么实施例中一定要举氧气、氮气等的例子吗?实施例中可以直接说“通入空气”吗?假定处理针对空气中的氧气、氮气等具有的同样性质。Re:关于上下位概念的问题求解
我想楼主搞错一个概念了,根据你所提供的资料,其上位概念应该是气体,而不是空气吧?Re:关于上下位概念的问题求解
恩 我只是打个比方说而已 就当是气体吧那实施例中能否说“通入气体”呢,还是必须限定到具体的气体如氧气、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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