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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 细则第15条第1款
q_billy
发表于 2010-8-10 03:53:05
细则第15条第1款
第十五条
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实际操作中,只需要提交一式一份申请文件。
这条细则制定的不够严谨。
oldfive
发表于 2010-8-10 18:42:43
Re:细则第15条第1款
两份啊 提交的都是两份
da_cong_2000
发表于 2010-8-10 20:17:04
Re:细则第15条第1款
确实,我们这对专利局也只提交1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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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第15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