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权以及优先权中会不会衍生抵触申请的问题
1、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创造与外国首次申请审批的最终结果无关,只要该首次申请获得了确定的申请日。。。。。疑惑:如果外国首次申请视为撤回或主动撤回呢?是否在中国的申请也享有优先权?难道只要有申请日就没问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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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抵触申请仅仅是指本国的申请而言?抵触申请存不存在部分抵触的情况?
3、首次申请为A1,第一件在后申请为A1和A2,第二件在后申请为A1、A2和A3,其中第一件的A1已经享有首次申请的优先权,对第二件在后申请来说,A2可以享受第一件的优先权,而第二件的A1可以享受首次申请中A1的优先权。
疑惑:当第一件中的A1享受优先权后,首次申请不就已经视撤了吗,难道即便视撤还可以作为其他申请涉及A1的优先权而无限的提出?这样一来,第一件和第二件在A1上存在不存在抵触申请的问题?
Re:关于优先权以及优先权中会不会衍生抵触申请的问题
1.外国首次申请视为撤回或主动撤回与享受优先权没有关系.可以享受2.抵触申请两个条件 本国,申请在前公开在后. 楼主的部分抵触是什么含义,好象没有这个名字.
3.说法正确.
楼主注意一个问题,判断抵触申请时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是指优先权日,这样看来,第一再后申请和第二在后申请都享受A1的优先权,即优先权日相同,那么就不存在抵触的问题了
Re:关于优先权以及优先权中会不会衍生抵触申请的问题
原来是这样,--,判断抵触申请时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是指优先权日,这样看来,第一再后申请和第二在后申请都享受A1的优先权,即优先权日相同,那么就不存在抵触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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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第一再后申请和第二在后申请在A1上就不存在部分抵触这个概念了
Re:关于优先权以及优先权中会不会衍生抵触申请的问题
要求优先权需要在首次12个月内提出第一次的A1,和第二次的A1,将属于重复授权
Re:关于优先权以及优先权中会不会衍生抵触申请的问题
楼上两位正解.但楼主反复提及\"部分抵触\"(事实上不存在这种情况),似乎A1、A2、A3并不是技术方案而是指技术特征,如果是技术特征则不能享有优先权。
Re:关于优先权以及优先权中会不会衍生抵触申请的问题
有申请日就行了,撤不撤无所谓,怎么撤的也无所谓,都可以作为优先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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