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告死亡的一个题
下列关于宣告死亡的说法正确的有:( )考点:宣告死亡
A.甲于1996年11月10日在一次登山中遇雪崩下落不明,法院根据其妻子的申请于1998年12月10日宣告甲死亡
B.乙失踪后,其父母要求宣告乙死亡,乙妻子不同意,只要求宣告乙失踪,法院宣告乙失踪。
C.丙被宣告死亡后,开车将乙撞伤,由于丙已经丧失主体资格,不必承担责任
D.丁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独子戊被人收养,其妻子改嫁,5年后丁出现,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丁无其他亲人,其所遗留的10万元存款应当由戊继承。
答案选B
A哪里错了呢?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第(二)款,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1998年12月10日,已经满2年了,怎么错了呢?请高手指点。
Re:关于宣告死亡的一个题
因为还有一个公告期。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Re:关于宣告死亡的一个题
stan2的说法可有法律依据,我找不到相关的条款。Re:关于宣告死亡的一个题
D为什么错了?Re:关于宣告死亡的一个题
《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关于宣告死亡的一个题
《收养法》第23条第2款有时, 会显得太刻薄了啊。人家可是无奈被收养啊。
没有救济途径?
中国的传统,父债子还,当然,父财也子继。
我为其子哭啊, aaaaaa
Re:关于宣告死亡的一个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故A中不经公告就宣告公民死亡的做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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