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的代理人 发表于 2010-8-2 16:52:30

关于撰写说明书的一个问题

审查指南134页2.2.2技术领域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为什么很多公布的说明书都这样写:....特别是涉及一种(该专利本身的名字)。
这样仿佛有点矛盾。
求内涵人士解答。

wagwa 发表于 2010-8-2 17:17:17

Re:关于撰写说明书的一个问题

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省事,自然就成习惯了;有的主题名称还包含了发明点。

jfjfjf 发表于 2010-8-15 23:10:04

Re:关于撰写说明书的一个问题

有的主题名称包含了发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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