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jy 发表于 2010-7-30 23:28:17

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0&id=353191&sty=1&tpg=1&age=0
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不经考试即可获得资格证的条款,今后有特权的人可以不参加考试了。

第八条 从事专利审查、专利法律研究工作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核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一)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专利审查、专利法律研究工作十年以上;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前款所述核发资格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不知国家司法职业资格有无此后门可开啊???
估计是专利协会的创新之举吧。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各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猪八戒 发表于 2010-7-31 00:30:08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律师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风雪交加 发表于 2010-7-31 19:21:18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不可能,因为外国要考试。(绝非崇洋媚外)

wangxkgiggs 发表于 2010-7-31 19:34:10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偶的观点:基本上不赞成

透明金鱼 发表于 2010-7-31 22:47:15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日本专利审查员5年少一点考试, 10年后可以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日本的大学法学教授几年前也是不考可以获得律师执照; 但现在不行了。

baobeikexin 发表于 2010-7-31 23:00:56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强烈反对第29条的修改,这样修改将导致律师事务所几乎无法申请开办专利业务。因为如果执业律师考取专代资格后,由于律师法规定律师不许兼职(少数除外),所以不能到专代机构再执业2年以上,也就几乎根本不可能开办专利业务。
不知道这个因素,在审议时是否能充分考虑,也不知道论坛的这个意见上面能不能看到,期待着。。。。。。。

透明金鱼 发表于 2010-8-2 07:58:50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那就先专利代理人,然后再律师.单向运动.

方圆专利小王 发表于 2010-8-2 16:17:14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这个政策明显是针对审查员吧,估计普通的老百姓是享受不到的!

白无 发表于 2010-8-2 16:52:55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LS的意思是就是给政府部门内部,考试过不了的公务员准备的咯?

ursula 发表于 2010-8-2 17:19:21

Re:政策将变:不经考试即可获得专利代理资格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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