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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 请朋友们为菜鸟解惑!!!
小虾米311
发表于 2010-7-18 06:27:22
请朋友们为菜鸟解惑!!!
细则第30条:
是不是申请人在宽限期内不申请,第三人也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不能获得专利权了?还有,如果在宽限期内,第三人先申请了,那么依据先申请原则,申请人的申请是不是也应该被驳回???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他们都没有获得专利的可能性了???
ynma
发表于 2010-7-19 14:56:46
Re:请朋友们为菜鸟解惑!!!
楼主自己回答的很正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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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朋友们为菜鸟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