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ymoph 发表于 2010-7-12 07:03:26

关于专利合作条约中的“专利”解释

《专利合作条约》里 :

述及 “专利”应解释为述及发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证书、实用新型、增补专利或增补证书、增补发明人证书和增补实用证书

我想了解一下,后面这些到底是什么啊?

比如发明人证书、实用证书、增补专利、增补证书、增补发明人证书、增补实用证书。

能不能帮忙解释一下,查了一下,好像发明人证书是前苏联颁发的,但是讲的都不是很全面。

polymoph 发表于 2010-7-12 18:22:56

Re:关于专利合作条约中的“专利”解释

没人知道吗?还是我这问题太低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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