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请教下:比如已经在第43类成功注册了“好运来”及图,现在同一申请人想在同一类申请如下组合排列的商标是否可行:(如果可行,这里的食尚豆捞是否要放弃专用权呢,或者要怎么处理好呢?)Re: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甭浪费钱了哈。。Re: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可以申请,拿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就别奢望了。“食尚豆捞”放弃专用权,剩下“好运来”,还不是跟在先的“好运来及图”发生冲突吗?
退一步,“食尚豆捞”不放弃专用权,像上图所示,“好运来”字号特出,为商标整体最为显著部分,处于显著位置,还是避免不了与“好运来及图”发生冲突。
话又说回来,也需考虑在先信息的整体视觉效果,最好将在先的商标标识也贴出来,再综合吧!
文字字型方正的,就算了吧!
文字作图形化变体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啰!
Re: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通过的可能性,基本没有Re: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看来表达的不清楚,是同一个申请人,只是想换个造型申请。Re: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醉春风 wrote:甭浪费钱了哈。。
我有看清楚。我知道是同一个申请人。
你既然都有那啥了,,还申请这个干啥?这不是糟蹋钱么?
Re: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食尚豆捞”不是餐饮行业通用术语,就算在申请中说明放弃专用权,商标局也要对在在先权利进行审查,所在没有必要放弃专用权。问题关键是“食尚豆捞”有没有在先申请的相同近似商标,如果有,注册有风险;如果没有,应该能通过。
Re:此商标能否这样申请
当天可以啊。关于放弃专用权的问题,是否放弃不重要
因为这个是由商标审查员决定的
审查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如果你写明放弃,如确实可以放弃,会予以确认,如果审查员认为不能放弃,是不会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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