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appletree 发表于 2010-6-28 06:17:45

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认定

正在看吴观乐《撰写案例剖析》第二版上的第一个案例,易拉罐开启装置,权利要求书上的独立权利要求中刻痕线的封闭片,既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图7(美国专利),那么与现有技术中共同的必要特征是否可以写成非封闭的刻痕线的封闭片?

liuyingmei 发表于 2010-7-13 19:50:58

Re: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认定

当然可以写成了,但你的保护范围就小了,你的独立权利要求解决的问题是防止灰尘掉入饮料中,刻痕线封闭与否都能解决该问题,非封闭刻痕线解决的问题是拉片与易拉罐本体连接的问题,所以为使权利要求的范围比较大,还是不要加入该特征。

myappletree 发表于 2010-7-14 01:06:02

Re: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认定

谢谢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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