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罚一万元
6月11日,邻水县工商局依法对颜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5月17日,一位中年男子来到邻水县工商局建新工商所,举报当地一农贸市场内日杂门市经营的“雕”牌洗衣皂系假冒他人商标的产品。随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该男子的指点下径直来到县城万兴农贸市场找到该门市实施检查,发现该门市库房内存有60件打着浙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雕”牌高级洗衣皂。浙江纳爱斯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受公司委托,现场出具非本公司生产商品的鉴定报告。执法人员立即扣押了门市库房内待售冒牌商品,并对该门市业主颜某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今年5月12日,一流动商贩来到颜某门市推销享有商标注册专用权的“雕”牌高级洗皂系列产品,颜某见价格远远低于当地同类商品市场价,便忽视对商品标注商标真伪的鉴别,很快与流动商贩达成了销售协议。从该商贩处以每件40元和3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了150件浙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雕“牌高级洗衣皂系列产品在自己租用的市场门市内销售。颜某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属侵权行为。(戴月洪)
Re: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罚一万元
还是销售自己的产品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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