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方式与实施例是什么关系?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6中写道: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
对于产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或者实施例应当描述产品的机械构成、电路构成或者化学成分,说明组成产品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可动作的产品,只描述其构成不能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还应当说明其动作过程或者操作步骤。
具体实施方式是不是就是实施例,这两个概念是不是同样的含义,可以混用吗?
请高手赐教!
Re:具体实施方式与实施例是什么关系?
低手的理解:具体实施方式不是实施例,这两个概念含义比较明确,不需要混用。
实施方式笼统讲就是指如何实现专利的方式,如果我对这个方式说的很详细了,但你还不明白,那我就只好给你举个例子,这就是实施例了。
如果只根据实施方式的描述就能使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清楚明白,那就不需要实施例来支持说明了。但这通常很比较难,这时,你就应当举例说明。
其实,你引的指南里都有啊:
“实施例是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举例说明”。
Re:具体实施方式与实施例是什么关系?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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