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win 发表于 2010-6-8 19:29:34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可否三选二?

一种XX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A,所述A内设置有x、y及z三者中的至少两个。

这种独立权利要求可以这样写吗?会不会存在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

aihua 发表于 2010-6-8 19:38:05

Re: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可否三选二?

只要能明确确定保护边界,应该就是清楚的。

IPclub 发表于 2010-6-8 19:44:09

Re: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可否三选二?

“所述A内设置有x、y及z三者中的至少两个”这样的表述本身是清楚的,但需要考虑是否有单一性问题。因为实际上表达了C32个方案。

joy1018 发表于 2010-6-8 21:15:18

Re: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可否三选二?

同意楼上,这里可能最主要的是单一性问题。

gstwin 发表于 2010-6-8 21:21:38

Re: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可否三选二?

这里面应该一共有4个方案
A+B
A+C
B+C
A+B+C
这样会有单一性问题吗?

oldfive 发表于 2010-6-10 19:03:07

Re: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可否三选二?

这个权利要求是清楚的,
单一性问题的看是否有对比文件公开了其中的ABC了
如果D1公开了A 那么A+B与A+C之间就不具有单一性了
其他同理
这个其实是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并列技术方案问题

洛飞 发表于 2010-6-11 07:12:22

Re: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可否三选二?

gstwin wrote:
一种XX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A,所述A内设置有x、y及z三者中的至少两个。

这种独立权利要求可以这样写吗?会不会存在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

  恐怕是不清楚的,之所以不清楚,首先是因为连接关系不清楚;其次是多少个技术方案都不清楚,有的朋友说是四个,甚至用了个组合公式,可是为什么不可以是排列呢。举例说一种控制器设置了X、Y、Z三种不同形状的按键,当它们放在不同位置时其技术方案一样吗?对于产品的构造,不只是包括哪些部件是技术特征,各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同样是是非常重要的技术特征。
  关于单一性,因为有特定技术特征A,尚不到考虑的时候。就单一性而言本问题中的情况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这和任何独立权立要求不具有专利性时,并列引用它的从权一般都可能会存在单一性的问题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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