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个分案申请的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2条第一款第二句规定,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而审查指南第一部份第一章5.1.1(3)第二自然段: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请高手帮分析这两句话是不是矛盾的。万分感谢!!
Re:咨询个分案申请的问题
已经被驳回是指形为生效驳回决定通知是指还驳回形为还未生效
Re:咨询个分案申请的问题
楼上的言简意赅估计楼主还不明白,我解释一下楼上的意思: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是说驳回已经生效了,就是真的驳回了。
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这只是做出了驳回决定,还未生效,要过三个月,你不要求复审,那驳回就生效了,就叫驳回了。
你想想诉讼法就明白了。
Re:咨询个分案申请的问题
楼上两位解释的很正确。Re:咨询个分案申请的问题
总之一句话,“确定死亡”的案子就不能再分了。Re:咨询个分案申请的问题
呵呵,万分感谢啊,现在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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