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000011 发表于 2010-6-5 19:20:20

商标可否进行申请的判断

比如,现在要进行   挑号网三个字进行商标申请,这样可以吗?各位大侠发表一下看法,还有如果不可以,有商标法的哪项条款来说明呢?

若上面情况不能进行申请,那么挑号网 tiaohao.com,在没有在先申请的情况下,这样可以使商标具有显著性吗?

若上述两种情况都不行,那在上述的商标中在加入具有显著性的图形商标,这样可以使商标具有显著性吗?

各位大虾指点一下。

谢了O(∩_∩)O~

瓜熟蒂落 发表于 2010-6-7 17:54:12

Re:商标可否进行申请的判断

挑号网这样的商标风险很大,因为《商标法》第十一条,仅仅直接表示功能用途的商标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是服务类商标有的时候没有商品商标审查的严格,在35类上也曾核准了“环保设备网”等类似商标。

至于在商标中加入其它要素的问题,组合商标是分开审查的,只要一部分不合格,整个商标将被驳回

duhuaiqiu 发表于 2010-6-7 18:56:13

Re:商标可否进行申请的判断

1、首先看你这个商标用在什么行业上,如果是网络服务上的花 那风险有些大,
另外你说加图形,之类的, 这样风险也比较大组合商标是分开审查的,只要一部分不合格,整个商标将被驳回
,所以 在注册之前需要三思,最好找个代理公司 咨询下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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