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qx_1966 发表于 2010-7-23 19:25:18

Re:通过权利要求1的方法制备的化合物xxx。这样的权利要求怎么理解?

严格讲,这种写法是不合要求的。虽然是用新方法限定化合物,但化合物本身是已知的,如果不加入其它新的特征,是没有新颖性的。如果是晶型不同,应该加入晶型特征。一般仅从方法特征是看不出该化合物与已知化合物的不同的。

bdwangyi 发表于 2010-9-5 04:24:47

Re:通过权利要求1的方法制备的化合物xxx。这样的权利要求怎么理解?

方法对已知产品是没有限定作用的,这个案子如果被内部质检会是一类问题,授权不符合新颖性。

fanser2008 发表于 2010-9-6 23:47:53

Re:通过权利要求1的方法制备的化合物xxx。这样的权利要求怎么理解?

这种权利要求,老外很喜欢用,得具体分析。多一个保护准比少一个强。

gossip 发表于 2010-9-6 23:59:55

Re:通过权利要求1的方法制备的化合物xxx。这样的权利要求怎么理解?

典型的product by process。
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解释等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这种写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授权,保护范围是怎么样的。

summerrid 发表于 2010-9-9 18:49:48

Re:通过权利要求1的方法制备的化合物xxx。这样的权利要求怎么理解?

zhqx_1966 wrote:
严格讲,这种写法是不合要求的。虽然是用新方法限定化合物,但化合物本身是已知的,如果不加入其它新的特征,是没有新颖性的。如果是晶型不同,应该加入晶型特征。一般仅从方法特征是看不出该化合物与已知化合物的不同的。


非常同意此观点!我认为这样的权利要求不应该获得授权,可以考虑无效它。

telmey 发表于 2010-9-12 06:10:11

Re:通过权利要求1的方法制备的化合物xxx。这样的权利要求怎么理解?

看方法是否必然导致产品具有不同结构

如果是一种生产阿司匹林的方法和一种用上述方法生产的阿司匹林
那么肯定是新颖性问题

但是如果是一种新的结晶方法
而这种结晶产品与已知产品都不同
那么这个产品可能就不是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
无效起来也会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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