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night 发表于 2010-5-19 20:29:56

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平行进口的问题?

我司希望购买一个具有专利技术的设备,该专利权人是英国人,在国内许可了一家单位实施,许可性质是排他,但是他们的设备我们不是很满意。后来联系到美国也有一家单位,同样也是英国权利人许可的,准备向美国进口他们的设备,这样的行为是否是属于平行进口的问题,国内这种行为算是侵权行为么?专利本身是一件工艺的专利,设备是用来实现那个工艺的。

谢谢,帮忙分析下。

asdk2 发表于 2010-5-19 21:25:43

Re: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平行进口的问题?

是平行进口吧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一):由专利权人或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美国那家不就是专利权人(英国公司)许可的单位么,他们在美国卖,你们在进口,应该没事

虽然专利权保护的不是设备,但专用于该工艺的设备还是涉及侵权问题的,所以得向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购买,但不一定是中国的许可人

以上为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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