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角王子 发表于 2010-5-12 21:27:06

专利 第二次补正的修改困惑,求教学者,万分感谢!

下面这个案子是我在自己提出专利申请后自己觉得还有些不妥以及第二次补正通知书下来后不知该怎样修改了,希望热心专利人士能帮帮我!万分感谢!
   这个发明创造,举个结构相似的例子:先不谈够不够那三性,权利要求描述如下————1.一种带A的服饰,其特征在于:服饰内或/和服饰外表面增设有A。(整个专利就只有这一个权利要求项)
      结果,第一次审查意见下来了,审查员同志说:“服饰内或/和服饰外表面”描述不准确,要求我修改,我打了电话过去,虽模模糊糊,但大致按照他的意思改写为:(a).权利要求变为:1. 一种带A的服饰,其特征在于:服饰内外增设有A。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于:服饰内或服饰外增设有A。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于:服饰内和服饰外增设有。(b).发明内容中修改如权1的内容为:服饰内外增设有A。(c).具体实施方式中也修改如权1的内容为:服饰内外增设有A。
       但是第二次补正通知书下达了,大致是说我未参照原稿修改,但不知该如何改,我是学生,没钱请代理人,所以请网友帮帮忙。
       疑惑:1. 我有另一专利申请成功了,权1的描述同上类似:大概为——一种b,……b本体连接或固定有连接件/固定件,它都成功了,上面的案子我所以也看不出端倪。
2.要修改的话,是在哪一次提交的文件的基础上修改呢?该对哪些项进行修改呢?因为发明内容中和实施方式中都是如权1的描述,且没有其他的实施方式内容的添加,因为我觉得该描述的范围很大。
3.其实,就该案子,我觉得权利要求项写得太少了,我担心它的范围太大了,比如它可能同时适用于服饰中的帽子,衣服,裤子,鞋子,我只是在“技术背景”和“具体实施方式”中提到“它适用于帽子、衣服等”,而并没有在附属权利要求中再限定,很后悔,不知道该专利申请即使成功,会不会因为描述范围太大而无效掉,而我在帽子、衣服上的应用还能得到保护吗?
4.我发现,我只在权1中把“/和”去掉,基本也能保护同样的东西吧,但是我最开始的材料中描述的“或/和”同时存在于权利要求、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中,所以这一次又该咋改呢?
      恳请专家就其中的一个或多个问题发表不同意见,谢谢!

pernall 发表于 2010-5-25 01:46:10

Re:专利 第二次补正的修改困惑,求教学者,万分感谢!

海角王子 wrote:
下面这个案子是我在自己提出专利申请后自己觉得还有些不妥以及第二次补正通知书下来后不知该怎样修改了,希望热心专利人士能帮帮我!万分感谢!
   这个发明创造,举个结构相似的例子:先不谈够不够那三性,权利要求描述如下————1.一种带A的服饰,其特征在于:服饰内或/和服饰外表面增设有A。(整个专利就只有这一个权利要求项)
      结果,第一次审查意见下来了,审查员同志说:“服饰内或/和服饰外表面”描述不准确,要求我修改,我打了电话过去,虽模模糊糊,但大致按照他的意思改写为:(a).权利要求变为:1. 一种带A的服饰,其特征在于:服饰内外增设有A。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于:服饰内或服饰外增设有A。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于:服饰内和服饰外增设有。(b).发明内容中修改如权1的内容为:服饰内外增设有A。(c).具体实施方式中也修改如权1的内容为:服饰内外增设有A。
       但是第二次补正通知书下达了,大致是说我未参照原稿修改,但不知该如何改,我是学生,没钱请代理人,所以请网友帮帮忙。
       疑惑:1. 我有另一专利申请成功了,权1的描述同上类似:大概为——一种b,……b本体连接或固定有连接件/固定件,它都成功了,上面的案子我所以也看不出端倪。
2.要修改的话,是在哪一次提交的文件的基础上修改呢?该对哪些项进行修改呢?因为发明内容中和实施方式中都是如权1的描述,且没有其他的实施方式内容的添加,因为我觉得该描述的范围很大。
3.其实,就该案子,我觉得权利要求项写得太少了,我担心它的范围太大了,比如它可能同时适用于服饰中的帽子,衣服,裤子,鞋子,我只是在“技术背景”和“具体实施方式”中提到“它适用于帽子、衣服等”,而并没有在附属权利要求中再限定,很后悔,不知道该专利申请即使成功,会不会因为描述范围太大而无效掉,而我在帽子、衣服上的应用还能得到保护吗?
4.我发现,我只在权1中把“/和”去掉,基本也能保护同样的东西吧,但是我最开始的材料中描述的“或/和”同时存在于权利要求、发明内容、具体实施方式中,所以这一次又该咋改呢?
      恳请专家就其中的一个或多个问题发表不同意见,谢谢!


你申请这些专利有用吗?

海角王子 发表于 2010-5-25 23:53:48

Re:专利 第二次补正的修改困惑,求教学者,万分感谢!

问题一,第一次补正的主要错误在于,你用了“或/和”审查员的意思是让你选一个用“或”就别用“和”,用“和”就去掉“或”这很关键,(另一项专利中不存在此类问题,所以不会出现此类补正了)
问题二,本来就上述一个错误,经你第一次修改后,错误就多了,权2、3是在权1的基础上的,1中已经都内外设A了,2、3中又发生了变化,很显然不可取
问题三,这个不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是以现有技术为依据的
问题四:改权利要求,1为设有A,2为A设在内侧,3为设在外侧,说明书和具体实施方式对应上就ok了

海角王子 发表于 2010-5-25 23:55:07

Re:专利 第二次补正的修改困惑,求教学者,万分感谢!

1 其实,和/或,这种写法有时候审查员认为是清楚的,有时候就不认为。国外很多专利都是这种写法。

2 你的专利名字取的有问题,你发明点是不是技术特征A,如果是的话,最好专利名字不要带A,你可以这样写:

      1 一种服饰,其特征是:在服饰内表面或外表面设置有A。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服饰,其特征是:所述服饰为帽子,衣服,裤子或鞋。(如果你在说明书中写出了服饰包括帽子,衣服,裤子或鞋)

这样写后,你实际上也保护了内表面和外表面都设置有A的情况。说明书中的实用新型内容里面把相应的内容按权利要求修改即可,千万别把说明书里没有的内容往权利要求书或说明书中填上,很容易因为修改超范围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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