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特征在于要不翻译出来?
有一件在先申请的中国专利,在优先权期限内要申请美国专利。请教各位,在写美国专利申请文件的时候,要不要将中文专利申请文件的权项中的*其特征在于*翻译出来?是不是不需要翻译出来?为什么?那欧洲呢?要翻译吗?Re:美国专利权项中的其特征在于要不翻译出来?
为什么不翻译出来????楼主的问题很诡异啊莫非中国专利法规定不允许有“其特征在于”这几个字?
既然答案是相反的,为何不翻译呢?
Re:其特征在于要不翻译出来?
抱歉没有表达清楚,实际上是中译英。另外我已经修改了问题了。Re:其特征在于要不翻译出来?
又把问题改了?呵呵如果是欧洲的话,直接按照中文原文的权利要求顺序翻译即可,其特征在于翻译成“characterized in that”,
如果是美国的话,直接按照中文原文的权利要求撰写顺序来翻译不妥,不过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你不如干脆按顺序直译吧
美国专利中,wherein一词似乎可以对应“其特征在于”,但不完全对应
这是因为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大多是一个完整的、没有分割的技术方案,不像中国的那样,把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分割开来。
Re:其特征在于要不翻译出来?
举例而言,一个权利要求,中国人这样写:一种装置,包括A、B和C,其特征在于,还包括D,且B中设有E, D和E怎么怎么连接之类的
美国会写成:
a device comprising
A;
B comprisng E arranged therein ;
C; and
D,
wherein xxxxx(连接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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