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责任都是申请人和代理人的,专利局从来不承认有错误,7-8年才授权没关系,一个案子一点小错误,本来可以授权,驳回了事,管你申请人怎么的.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楼主说话有点急噪了,这事怪不到审查员,偶也是做专代的,碰到过这些一通,
我估计,楼主认为的电话号码4位的,不是电话号码,
而是审查员编号,你一个劲当作电话号码打,
结果可想而知,至于,外国的对比文件,只要
知道公告号,可以自己通过网络检索出原文,
这事我认为怪不到审查员.
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LS,LZ说审查员提到的对比文件,可能是某杂志上的文章,连名字都没给全,也没有号等信息。确实是无从下手
也许,这就是审查员为了完成驳回任务的一种新手段吧,驳回了你可以提复审啊,又得麻烦又得交钱,也只能这么补救了
唉,自上而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刚刚萌芽,就有玩球的危机了
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审协的一部分搬新家换新电话了,但通知书是搬家以前发的,理解一下呗。自己下载一下对比文件吧,快些。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四月份以后果汁局下达的意见通知书等就不附对比文件了,我们所里已经贴出通知。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aiyana wrote:四月份以后果汁局下达的意见通知书等就不附对比文件了,我们所里已经贴出通知。
这种行为很不好,很不好。
很多对比文件,申请人是很不容易得到的,而且还涉及到商用数据库和版本等因素。而且,说实话,审查意见中,对对比文件的标注方式很不规范,很多时候,根据标准的代码,查不到,或者会查到几篇文献,尤其是针对专利局以前编码相对混乱时期的专利文献而言。
如果专利局的对比文件可以不附,那我们去复审委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是不是也可以只是说个代码或者文献名称就行,而不用附相关文本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哈,hoho~~~~~~~~~~
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正解,新系统都是无纸化,统一由打印中心打印,没想到打印任务太多,集中打印的人受不了,所以下了个文:所有有代理公司的案件都不寄对比文件审协部分人员搬到五道口去了,电话前四位是8224,通知书只出现后四位也是新系统设定造成的,现在大多数审查员都改成8位了吧
现在特别混乱,隔几天就出个新规定,受不了了,已经辞职了
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aiyana wrote:四月份以后果汁局下达的意见通知书等就不附对比文件了,我们所里已经贴出通知。
看来,得上访了.
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bjyigexd wrote:LS,LZ说审查员提到的对比文件,可能是某杂志上的文章,连名字都没给全,也没有号等信息。
确实是无从下手
也许,这就是审查员为了完成驳回任务的一种新手段吧,驳回了你可以提复审啊,又得麻烦又得交钱,也只能这么补救了
唉,自上而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刚刚萌芽,就有玩球的危机了
这位老兄,说的有点过了吧,干嘛把人想的那么坏啊,大部分审查员还是凭良心干活的。说实在话,真要存心想驳,还真用不着这么干。
Re:国知局,请你负点责好吗?
我看美国专利的意见通知书文章末尾都是写上联系电话的.而中国大陆却没有,等我山路十八弯找到审查员, 记下号码时,下一次,又未必是那个号码,又重新山路十八弯了.
这点小事,果汁局都做不好,真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