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yigexd 发表于 2010-4-27 19:42:54

美国申请人问题,请高手指教

手头有一个PCT申请,要去国内优先权,在先申请中,有9位发明人,申请人为法人。现在的PCT申请,想以后进入美国,听说美国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为自然人,

问题是,必须将所有的9位发明人列为对美国的申请人吗?还是只需要指定其中的一位或者两位就可以了?

请前辈高手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shanghaibanshan 发表于 2010-4-27 19:56:24

Re:美国申请人问题,请高手指教

9位发明人全部列为申请人--少/多列申请人/发明人可能导致美国专利的无效,所以一定不要弄错;中国申请的申请人(公司?)列为美国申请的assignee,这样确保美国专利权利的归属

不记得在PCT申请进入美国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单独签署一个assignment了。不过基本上,如果最初证明该发明权利归属的文件齐备,即便因为发明人离职等原因不能签署这么个assignment,在美国问题也不大

有问题或者需要其他帮助,可以邮件联系。我可以让我美国同事帮忙做

bjyigexd 发表于 2010-4-27 20:10:23

Re:美国申请人问题,请高手指教

非常感谢shanghaibanshan,真的帮我解了燃眉之急。
我公司有许多PCT业务,希望今后有机会与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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