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方面侵权的问题--请教大家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客户的一个案子,某组合物含有A和B
其中A为功能性组分
B只是配料
但B这个组分已经申请专利
在美国审查的时候,第一次审查没有问题,第二次审查认定侵权
想问问大家,在中国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请赐教,谢谢大家
Re:关于化学方面侵权的问题--请教大家
你的情况说的不清楚:1、B这个组分已经申请专利
申请授权了没有?授权的是化合物专利还是用途专利?用途专利的话和本案用途是否相同?
2、在美国审查,指的是专利侵权诉讼还是海关报关审查?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策略。
在中国,如果B这个组分授权的是化合物专利,或者用途专利和本案用途相同,那么也会被认为侵权。
Re:关于化学方面侵权的问题--请教大家
谢谢先~先回答一下您的问题。抱歉我没说清楚,呵呵刚接触专代的菜鸟
1. B已经授权,是化合物专利
2. 在美国是专利侵权诉讼。
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B在本申请中不是功能性组分,仅是配料。
这种情况也算侵权么?
请赐教。
Re:关于化学方面侵权的问题--请教大家
既然B已经授权,是化合物专利,那么,如果你们产品中的B不是从专利权人那里或者其授权的人那里买的,而是自己制造的,或者非专利权人授权的别人生产的,无论是配料还是主料,你们都是侵权的。Re:关于化学方面侵权的问题--请教大家
在中国,审查时不管侵权吧?例如从属专利,授权后再寻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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