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lry 发表于 2010-4-10 03:29:52

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各位网友,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假如现在没有伸缩鱼竿,一个伸缩鱼竿的专利权利要求写法如下:
1 一种鱼竿,包括竿体和与钓线收纳机构,其特征为,鱼竿竿体可以伸缩。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鱼竿,其竿体为多段空心筒穿接而成,每个空心筒两端大小不等。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鱼竿,其竿体为Z字型折叠型。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鱼竿,其竿体为多段直杆通过螺杆连接而成。
类似这样的专利会授权吗?

另外,如果有一种申请文件中的方案应用在其他领域则会不会授权啊,比如权利4中螺杆连接方式在台球杆上已经应用。
如果在申请日之前有其他伸缩鱼竿的方案已经公开了呢。
尤其是这种申请书被授予发明专利的可能性有多大。

另外,如果申请人本人将最优方案独立申请,为限制规避最优方案的其他方案合案申请,那么如何确定申请日不会造成抵触申请,并且能够保证为限制规避最优方案的其他方案的合案申请的文件能够被授权。
比较乱啊,呵呵,先谢谢大家了。

wangsun2010 发表于 2010-4-10 03:45:56

Re: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权利要求2、3、4是权利要求1的三种实施方式 ,可以用来支撑权利要求1所述的上位概念,但权利要求1好像不是结构性语言吧 ,是不是可以改为其特征在于所述鱼竿为可伸缩鱼竿。

chlry 发表于 2010-4-10 04:00:04

Re: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不是吧,这么改了就行了,结构性跟功能性的区别就在于语句的侧重点不一样吗?

happygezi1 发表于 2010-4-10 18:49:11

Re: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chlry wrote:
各位网友,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假如现在没有伸缩鱼竿,一个伸缩鱼竿的专利权利要求写法如下:
1 一种鱼竿,包括竿体和与钓线收纳机构,其特征为,鱼竿竿体可以伸缩。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鱼竿,其竿体为多段空心筒穿接而成,每个空心筒两端大小不等。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鱼竿,其竿体为Z字型折叠型。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鱼竿,其竿体为多段直杆通过螺杆连接而成。
类似这样的专利会授权吗?


可以授权吧,因为lz假设的前提是:现有技术中没有可伸缩鱼竿。这样,权利要求1就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鱼竿不能伸缩的技术问题,至于如何实现可伸缩,那就是个各个从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了。

chlry 发表于 2010-4-11 00:58:48

Re: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happygezi1 wrote:
可以授权吧,因为lz假设的前提是:现有技术中没有可伸缩鱼竿。这样,权利要求1就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鱼竿不能伸缩的技术问题,至于如何实现可伸缩,那就是个各个从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了。

谢谢你的意见,不过如果在申请日之前有其他伸缩鱼竿的方案已经公开了呢,或者是有一种申请文件中的方案应用在其他领域则会不会授权啊,尤其是发明专利。

lidongmei_jiang 发表于 2010-4-11 01:54:25

Re: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如果申请类型为实用新型,不会进行实审,只要技术方案可以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就可以授权,但是授权后有可能会被无效。如果申请类型为发明,在进入实审时,已公开的伸缩鱼竿的相关专利将可能被作为对比文件,于是,创造性将被质疑,若经过审通意见答复还不能克服的话,最后将被驳回,不能被授权。

ACE 发表于 2010-4-11 22:26:04

Re: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

1 一种鱼竿,包括竿体和与钓线收纳机构,其特征为,鱼竿竿体可以伸缩。
----------------------------------------
“鱼竿竿体可以伸缩”是纯功能性限定。
你至少要这样表达:所述竿体由至少两截短杆可伸缩连接而成。
当然,前提是应该有足够的实施例支撑。如果在你的实施例中有铰接的情况,那“伸缩”的表述就不太好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问一个功能性限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