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0335 发表于 2010-4-2 05:51:46

实用性的问题

1.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得是由自然条件限定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建造的自始至终都是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不具备实用性。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
不知道大家对这句话“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是怎么理解的?还有前面所述的“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怎么理解的?可否给举个例子
2.69.有关实用性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一第4题)
    A.美容业不属于工业领域,因此与该行业相关的发明创造不具有实用性
    B.某一发明涉及炼钢的方法,但会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严重污染,因此该发明不具有实用性
    C.某引水渠的设计方案构思奇妙,充分利用了沿途的自然条件,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该设计方案具有 实用性
    D.作用于有生命的人体的外科手术方法不具备实用性
请问这道题的B对否?为什么?
D.“外科手术方法包括治疗目的和非治疗目的的手术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属于本部分第一章第4.3节中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也就是说作用于有生命的人体的外科手术方法都不能授予专利,那当然也就不具备实用性了,为什么D不对呢?
小女子再次深深感谢各位大侠!

wushaobo 发表于 2010-4-2 06:45:15

Re:实用性的问题

关于 “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这句话
例如:一种在珠穆朗玛峰上构筑栈道铁链的方法是不具有实用性的,但是不能认为该栈道铁链本身不具有实用性!
关于试题:
选项B 按2010年的审查指南规定是需要选的,
选项D,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4规定人体或者动物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不具有实用性,但是以治疗目的的方法则不符合专利权授予的客体(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由于都无法在产业上应用。
所以个人认为在有生命的人体上的外科手术(非治疗目和治疗目的)均不具有实用性。
D不选

wushaobo 发表于 2010-4-2 07:04:10

Re:实用性的问题

..

ccc0335 发表于 2010-4-2 17:09:29

Re:实用性的问题

请问楼上的,B按照新的专利法为什么不对?

zhenzhuzhu 发表于 2010-4-2 20:35:11

Re:实用性的问题

wushaobo wrote:
关于 “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这句话
例如:一种在珠穆朗玛峰上构筑栈道铁链的方法是不具有实用性的,但是不能认为该栈道铁链本身不具有实用性!
关于试题:
选项B 按2010年的审查指南规定是需要选的,
选项D,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4规定人体或者动物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不具有实用性,但是以治疗目的的方法则不符合专利权授予的客体(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由于都无法在产业上应用。
所以个人认为在有生命的人体上的外科手术(非治疗目和治疗目的)均不具有实用性。
D不选


选项B应该是有实用性的,个人认为哈,楼主应该有答案吧,公布一下吧。
以治疗目的的方法则不符合专利权授予的客体,这个既然都不属于保护的客体了,讨论它是否有实用性,是不是就是一件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啊?

wushaobo 发表于 2010-4-3 01:22:56

Re:实用性的问题

zhenzhuzhu wrote:
选项B应该是有实用性的,个人认为哈,楼主应该有答案吧,公布一下吧。
以治疗目的的方法则不符合专利权授予的客体,这个既然都不属于保护的客体了,讨论它是否有实用性,是不是就是一件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啊?


选项B是有实用性! 所有需要选啊!
个人认为答案为:ABC
以治疗目的的方法在审查的时候应该会被首先认为不是专利保护的客体而被驳回,但是同样不具实用性。

wushaobo 发表于 2010-4-3 01:52:47

Re:实用性的问题

ccc0335 wrote:
请问楼上的,B按照新的专利法为什么不对?

个人认为:实用性中有两个条件(1).工业上再现 (2)积极的效果
条件1选项B肯定满足,条件2个人认为积极效果是明显无益 脱离社会需要。
炼钢方法可以在提高产量的前提下污染环境!所有个人认为还是有实用性的!

ccc0335 发表于 2010-4-4 07:00:05

Re:实用性的问题

ACD

zhenzhuzhu wrote:
选项B应该是有实用性的,个人认为哈,楼主应该有答案吧,公布一下吧。
以治疗目的的方法则不符合专利权授予的客体,这个既然都不属于保护的客体了,讨论它是否有实用性,是不是就是一件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啊?

有为法 发表于 2010-4-9 04:42:51

Re:实用性的问题

B.某一发明涉及炼钢的方法,但会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严重污染,因此该发明不具有实用性

实用性至少指可以产业化,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严重污染的技术方法是不可能产业化的,因此就不具有实用性。

D.作用于有生命的人体的外科手术方法不具备实用性

医生在用外科手术方法治疗病人时,为了救助生命应该尽可能的用更有效的方法,所以,如果外科手术方法如果被授予专利,会限制医生治病救人,导致生命的无法更好救助,因此根本就不会授予专利,更不应谈什么实用性了。

洛飞 发表于 2010-4-9 06:47:33

Re:实用性的问题

ccc0335 wrote:
1.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具备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得是由自然条件限定的独一无二的产品。利用特定的自然条件建造的自始至终都是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不具备实用性。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
不知道大家对这句话“应当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上述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不具备实用性,而认为其构件本身也不具备实用性。”是怎么理解的?还有前面所述的“不可移动的唯一产品”怎么理解的?可否给举个例子
2.69.有关实用性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一第4题)
    A.美容业不属于工业领域,因此与该行业相关的发明创造不具有实用性
    B.某一发明涉及炼钢的方法,但会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严重污染,因此该发明不具有实用性
    C.某引水渠的设计方案构思奇妙,充分利用了沿途的自然条件,大大降低了工程造价,该设计方案具有 实用性
    D.作用于有生命的人体的外科手术方法不具备实用性
请问这道题的B对否?为什么?
D.“外科手术方法包括治疗目的和非治疗目的的手术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属于本部分第一章第4.3节中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也就是说作用于有生命的人体的外科手术方法都不能授予专利,那当然也就不具备实用性了,为什么D不对呢?
小女子再次深深感谢各位大侠!

  你的第1个问题,楼上有位朋友用栈道与铁链的例子作了很好的回答。
  你的第2个问题,我给出我的理解:
  专利法律知识是一门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课程,很多的问题直接从实践中来,或者直接用于指导专利申请或审查实践。所以在做考试题的时候最好能弄明白其考查的知识点所在,不要死扣字眼,特别是历年的试题中由于各种原因存在题干不严谨的情况(其实绝对严谨是不可能的),更应如此。就本题来说,出题人是想要考查应试者对法22条4款实用性规定的理解,以及对依照法5条、法25条1款规定不授予专利权客体的理解,或者说出题人想问的是所列选项中的情形哪些可以以A22.4作为驳回或者无效的理由,哪些必须适用其他理由。
  A项,大家没有疑义。不能因为美容业不属于工业领域就认为该行业内的发明创造不具实用性,实用性是指的产业(不是工业)上的再现性,不只是美容业,农业、服务业都可产生可授权的发明创造。
  B项,依照2001版审查指南的规定,可以依照不具有实用性排除,自2006版审查指南之后,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要以法5条妨害公共利益的规定排除。
  C项,是不具有实用性的典型情形。
  D项,作用于有生命人体的外科手术方法,其中以治疗为目的的要以法25条1款(三)项排除,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才以法22条4款排除。概而言之说它不具有实用性是不合适的。
  所以ABCD都是错误的。至于你说的答案ACD,因为这是2004年的题,考的是2001版的指南,所以当年这么选择。当然杨立老师的书里按照2006版的指南选的是ABC,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因此,我们在做题的时候,关键是要理解相关的知识点,而不必过于考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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