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审查员说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是产品的硬件结构特征,而是软件程序系统,软件内容属于一种方法,因此该方案实质上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产品,因此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该如何答复这样的OA啊?期限快到了,请各位高手帮忙救救我,谢谢!
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如果你那玩意确实是软件那基本没救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并不是纯软件的,是硬件加软件的。是一个大的系统,里面包括各种服务器。主要改进点确实是服务器功能上的改进。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删除软件的功能特征只保留硬件特征看有没有戏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权利要求中都是采用“用于.....”的功能性描述来限定的,没有具体的电路、结构之类的。怎么办呢?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看起来没有什么好办法,硬件系统没有变化,改进在于服务器端执行的程序。可以争辩的地方是特定服务器,软件是该特定服务器的操作,用于限定系统中各部分的相互关系。
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这个结果写的时候就可以预料的呀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审查员盯上你了,死了。你说的这种情况几乎可以肯定其实就是软件
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zd125 wrote:并不是纯软件的,是硬件加软件的。是一个大的系统,里面包括各种服务器。主要改进点确实是服务器功能上的改进。
从你上述描述,我感觉你这个要保护的主题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呵呵
如果,你只是要哪个证书的话,可以将原权利要求中的功能限定部分都删除,在权利要求中仅仅描述系统的硬件结构特征(如果你有硬件系统图的话,可按照图的内容来描述),也可能被授予专利权。但不能够起到保护的效力。
Re:请教一个答复实用新型OA的问题
如果删除功能限定的话,那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了,就只有连接关系了。我之前也申请过类似的,都可以授权,不知道这次怎么就不行了,审查员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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